目錄
1、申請晉塔. 3
2、申請土葬許可. 4
3、申請起掘證明. 5
4、申請遷出證明. 6
5、樹葬. 6
1、申請晉塔
壹、先至納骨塔選訂櫃位並填寫申請書。
貳、公所繳款,並檢具下列文件:
一、申請書。
二、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(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、謄本)
三、亡者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、謄本或死亡證明書)
四、兩者關係如為2等親以上,需附親屬連結之證明文件。
參、開立晉塔許可證。
肆、待晉塔日時,檢驗許可證並登錄後,許予晉塔。
慈恩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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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灰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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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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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本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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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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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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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骸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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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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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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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閤骨灰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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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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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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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恩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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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灰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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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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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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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骸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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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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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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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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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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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主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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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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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骨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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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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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申請土葬許可
壹、申請文件
一、申請書。
二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、謄本)。
三、死亡證明書正本。
四、兩者關係如為2等親以上,需附親屬連結之證明文件。
貳、繳交規費
單棺4,000元,每加一棺再加2,000元;外鄉鎮加倍(8,000元)。
參、開立土葬許可證
3、申請起掘證明
壹、申請文件
一、亡者資料(除戶謄本)。
二、申請人身分證明(含與往生親屬關係證明)。
貳、現場現勘及照相。
參、開立起掘證明。
4、申請遷出證明
壹、申請文件
一、亡者資料(除戶謄本)。
二、申請人身分證明。
貳、開立遷出證明
5、申請樹葬
壹、申請文件
一、死亡證明書正本。
二、申請人身分證明(含與往生親屬關係證明)。
三 、骨灰再處理證明(樹葬當日補交)
貳、繳交使用費
本鎮鎮民3,000元;外鄉鎮5,000元。
1、設籍本鎮現役軍人因公或作戰及演習死亡。
2、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。
3、本鎮轄內公共工程中掘出之無人認領或不可考之骨骸。
4、本鎮第三納骨塔挪移至樹葬專區者。
5、本鎮公墓起掘至樹葬專區者。
以上5款免費。
叁、領取載具。
集集鎮公所承辦人聯絡電話:049-2762034轉159陳先生